陈澎律师

陈澎

律师
服务地区:全国

擅长:交通事故,债权债务,损害赔偿,刑事案件,婚姻家庭,劳动纠纷,综合,行政纠纷,征地拆迁

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?

来源:陈澎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10-16
人浏览

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?

 

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

(一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

(二)住址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,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;

(三)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;

(四)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
(五)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。
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,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:

(一)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;

(二)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;

(三)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;

(四)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、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。

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,已交纳保证金的,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,并且区别情形,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具结悔过,重新交纳保证金、提出保证人,或者监视居住、予以逮捕。

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,需要予以逮捕的,可以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先行拘留。


以上内容由陈澎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陈澎律师咨询。
陈澎律师
陈澎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 1174人好评:21
  • 经验丰富
  • 态度好
  • 解答快
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鑫远微中心4栋6楼
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
  • 律师姓名:陈澎
  • 执业律所:湖南博言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4301*********538
联系本人CONTACT ME
  • 服务地区:全国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鑫远微中心4栋6楼